St. Pius I
聖碧岳一世 (聖庇護一世)

就任及逝世: 140 ~ 155

 
繼 承 聖 依 敬 教 宗 的 是 聖 庇 護 一 世 。 他 在 教 宗 位 十 五 年 。 那 時 正 是 羅 馬 皇 安 敦 執 政 的 前 半 期 。 (安 敦 於 一 三 八 年 至 一 六 六 年 在 位)

主 教 實 錄 記 載 庇 護 一 世 的 文 字 很 簡 短 , 且 不 盡 可 靠 。 據 實 錄 所 言 , 他 是 北 意 大 利 人 , 有 一 位 兄 弟 名 巴 斯 托 (Pastor)

但 是 , 有 兩 位 歷 史 權 威 肯 定 這 兄 弟 名 叫 赫 默 (Hermas) 。 一 位 名 叫 赫 默 的 作 家 , 寫 了 一 本 極 傳 誦 的 書 ── 「善 牧」 (The Pastor) , 於 是 他 便 稱 為 巴 斯 托 赫 默 (Pastor Hermae) 。 巴 斯 托 是 當 時 極 普 通 的 人 名 , 遂 使 人 誤 會 善 牧 的 作 者 名 巴 斯 托 。 主 教 實 錄 便 犯 了 這 個 錯 誤 。 所 以 , 我 們 可 說 : 教 宗 庇 護 有 一 位 兄 弟 , 名 叫 赫 默 。 這 位 赫 默 極 可 能 是 善 牧 的 作 者 。

善 牧 一 書 開 頭 便 說 作 者 與 聖 格 肋 孟 同 時 , 這 句 話 會 使 我 們 覺 得 詑 異 。 不 過 , 當 時 的 作 家 習 慣 將 作 品 移 早 日 期 , 以 表 示 權 威 性 。 這 個 計 策 用 得 太 多 , 人 人 都 熟 識 它 , 不 再 受 騙 了 。 善 牧 的 主 題 是 「 五 個 幻 象 , 十 二 誡 命 , 十 個 明 喻 」 。 這 本 書 是 第 一 篇 公 教 道 德 學 論 文 。 初 時 , 它 在 教 會 中 極 為 風 行 , 且 被 認 為 受 聖 神 啟 示 , 文 中 很 多 地 方 引 錄 聖 經 聖 典 。 但 不 久 以 後 , 它 聲 價 漸 貶 , 到 了 聖 熱 羅 尼 莫 的 時 候 已 不 為 拉 丁 民 族 所 知 了 。 著 名 的 謨 拉 殘 篇 說 : 「在 我 們 的 時 候 , 赫 默 寫 了 善 牧 一 書 。 他 兄 弟 庇 護 當 選 教 宗 , 善 牧 便 為 人 所 愛 讀 。 但 聖 教 會 的 禮 儀 及 宗 徒 們 之 間 , 已 不 採 用 這 本 書 了 。」 無 疑 地 , 善 牧 已 被 置 於 聖 經 之 外 。 謨 拉 殘 篇 是 公 元 一 六 0 年 左 右 的 文 字 , 與 善 牧 成 書 的 時 間 相 差 不 遠 。

聖猶斯定的辯證論文
庇 護 任 教 宗 時 , 即 是 另 一 位 「庇 護」 ── 羅 馬 皇 安 敦 庇 護 執 政 的 時 候 , 異 教 徒 改 變 了 攻 擊 教 會 的 態 度 和 方 法 。 驕 傲 愚 昧 的 偽 飾 經 已 減 少 , 世 人 開 始 研 究 基 督 教 。 但 誣 衊 與 迫 害 依 然 風 行 。 智 識 份 子 都 相 信 無 根 據 的 控 訴 , 例 如 「食 人」 及 「邪 淫 的 祭 祀」 等 。 不 過 , 無 知 的 愚 民 仍 在 各 地 殺 害 教 徒 。

「哲 學 家」 已 開 始 用 技 巧 的 方 法 攻 擊 教 會 , 說 了 很 多 嘲 諷 譏 刺 的 說 話 。 最 著 名 者 是 快 樂 派 的 塞 爾 蘇 。

天 主 喚 起 了 猶 斯 定 , 他 本 身 是 一 個 哲 學 家 , 而 且 是 有 經 驗 , 有 膽 量 的 律 師 。 他 上 書 國 皇 , 反 駁 民 眾 及 哲 學 家 的 控 訴 , 他 的 辯 證 論 文 收 藏 在 皇 宮 裡 。 現 存 的 辯 證 論 文 中 , 以 這 篇 為 最 古 (公 元 一 四 三 年) 。

「安 敦 庇 護 國 皇 陛 下 、 神 聖 的 元 老 議 會 及 羅 馬 人 民 : 我 寫 這 篇 論 文 , 為 每 一 種 族 中 , 受 著 不 公 平 的 怨 恨 與 迫 害 的 人 民 請 願 , 我 也 是 他 們 裡 面 的 一 個 。」

由 這 幾 句 勇 敢 有 力 的 說 話 , 可 見 猶 斯 定 是 一 個 「鬥 爭 者」 , 而 不 是 「懇 求 者」 , 他 一 直 保 持 了 基 督 徒 那 種 高 貴 的 驕 傲 , 隨 時 接 受 挑 戰 , 而 不 畏 懼 死 亡 。

首 先 , 猶 斯 定 要 求 「公 道 。」

「各 地 的 人 都 稱 你 為 『庇 護』 是 維 持 公 道 者 , 我 們 要 看 是 否 真 實 。 這 篇 論 文 , 不 是 向 你 們 諂 媚 乞 憐 , 而 只 是 要 求 你 們 徹 底 了 解 我 們 , 然 後 下 一 個 公 平 的 判 決 。 請 你 定 下 公 正 不 阿 的 判 詞 , 不 要 鹵 莽 , 不 要 取 悅 異 教 徒 , 不 要 聽 信 奸 詐 的 謠 言 。 請 以 批 判 自 己 的 態 度 來 批 判 我 們 。 我 們 肯 定 知 道 , 雖 然 你 能 使 大 眾 公 認 我 們 有 罪 。 你 亦 不 能 損 害 我 們 , 你 們 即 使 殺 死 我 們 , 亦 於 我 們 無 損 , 因 為 我 們 是 無 罪 的 。」

在 辯 證 論 文 中 , 猶 斯 定 首 先 抗 議 異 教 徒 用 不 公 平 、 不 合 法 的 手 段 迫 害 基 督 徒 。 繼 而 反 駁 他 們 對 基 督 教 的 責 難 與 辱 罵 。 最 後 說 明 基 督 徒 的 真 理 。 他 絕 不 猶 疑 地 揭 露 了 神 聖 的 奧 秘 , 明 白 地 講 述 聖 洗 與 聖 體 , 更 勇 敢 地 提 出 基 督 教 與 異 教 之 間 的 問 題 。 他 認 為 異 教 徒 的 神 話 , 只 是 魔 鬼 的 虛 構 。 他 自 知 冒 了 極 大 的 危 險 , 利 劍 已 放 在 他 頭 上 , 但 他 絕 不 畏 懼 。

「傳 教 者 或 承 認 基 督 聖 名 者 都 要 被 處 死 。 但 是 , 我 們 絕 不 畏 懼 , 仍 要 傳 播 基 督 的 聖 名 到 每 一 個 地 方 。 你 若 以 敵 視 態 度 將 我 們 處 死 , 亦 於 我 們 無 損 。 不 過 , 你 們 如 不 悔 罪 , 便 會 與 其 他 惡 意 憎 恨 我 們 的 人 一 樣 , 受 到 永 遠 的 懲 罰 。 」

猶 斯 定 以 下 面 的 一 段 說 話 結 束 他 的 論 文 : 「若 你 認 為 這 些 說 話 是 真 實 合 理 的 , 便 請 你 反 省 一 遍 , 若 你 認 為 它 是 幼 稚 可 笑 的 , 你 可 把 它 拋 開 不 理 。 但 切 不 可 將 無 辜 的 人 , 當 作 罪 犯 , 而 將 他 們 處 死 。 若 你 在 天 主 面 前 犯 了 罪 , 你 便 要 受 審 判 。 現 在 , 讓 我 們 說 最 後 這 一 句 話 : 『願 天 主 的 聖 意 完 成』。」

這 封 信 寫 得 爽 直 流 利 , 使 收 信 者 與 寫 信 者 都 受 到 榮 譽 。 從 信 中 可 見 , 猶 斯 定 想 在 國 皇 靈 魂 上 得 到 反 應 。 他 將 心 中 要 說 的 話 盡 說 無 遺 , 欲 感 動 善 人 的 良 心 , 啟 發 哲 學 家 的 理 智 , 及 政 治 家 的 先 見 。

安敦的回信,說甚麼呢?
我 們 找 不 到 安 敦 答 覆 猶 斯 定 的 覆 信 。 可 是 , 他 有 一 篇 詔 書 , 為 攸 西 俾 保 存 了 , 今 日 仍 然 存 在 。 這 是 一 篇 發 給 亞 細 亞 議 會 的 詔 書 ; 同 時 也 是 給 受 迫 害 的 亞 細 亞 教 徒 的 答 覆 。 從 這 封 詔 書 來 看 , 猶 斯 定 是 勝 利 了 , 國 皇 安 敦 接 受 了 他 的 勸 諫 。 (公 教 歷 史 IV19)

「許 多 總 督 曾 經 上 書 先 皇 哈 德 良 , 請 示 有 關 基 督 徒 的 事 , 先 皇 下 詔 禁 止 騷 擾 他 們 , 除 非 他 們 被 證 實 有 危 害 國 家 的 罪 行 。 亦 有 總 督 上 書 於 我 , 我 的 答 覆 也 和 先 皇 一 樣 。 故 此 , 若 有 人 固 執 以 信 奉 基 督 教 為 犯 罪 而 控 告 基 督 徒 , 則 你 應 將 控 告 者 釋 放 , 而 將 誣 告 者 懲 罰 。」

這 項 詔 令 容 許 基 督 徒 傳 教 , 是 安 敦 國 皇 深 思 熟 慮 後 才 發 出 的 , 比 較 以 前 的 詔 令 更 圓 滿 合 理 , 特 累 詹 曾 設 法 緩 和 迫 害 教 徒 的 行 動 , 哈 德 良 已 開 始 控 制 暴 民 的 怒 潮 ; 安 敦 則 更 為 徹 底 , 他 要 懲 罰 誣 告 者 , 以 保 護 基 督 徒 。 後 來 , 猶 斯 定 竟 能 在 書 中 對 猶 太 人 說 : 「你 們 今 後 不 能 再 虐 待 我 們 基 督 徒 , 因 為 當 政 者 不 許 你 們 這 樣 做 。」

在 安 敦 國 皇 治 下 , 國 家 對 教 會 態 度 變 得 友 善 了 。 此 時 , 教 會 不 但 能 舒 一 口 氣 , 而 且 可 以 接 受 財 產 , 建 築 教 堂 和 學 校 。 還 能 召 集 信 徒 禮 拜 , 公 開 教 導 要 理 。

教宗及國皇之死
聖 庇 護 死 於 公 元 一 五 四 年 。 至 於 他 死 亡 的 原 因 , 卻 無 文 字 可 以 考 證 。

他 曾 否 殉 道 呢 ? 教 會 認 為 他 也 是 一 位 殉 道 者 。 故 在 他 的 瞻 禮 那 天 (七 月 十 一 日) , 誦 念 殉 道 者 的 彌 撒 。 主 教 實 錄 只 說 他 葬 在 梵 蒂 岡 , 聖 伯 多 祿 墓 旁 。

現 在 , 我 先 敍 述 安 敦 國 皇 之 死 , 使 他 的 歷 史 有 一 個 圓 滿 結 束 , 以 免 日 後 再 費 筆 墨 。

聖 庇 護 死 後 七 年 , 即 公 元 一 六 一 年 , 國 皇 安 敦 已 屆 七 十 六 歲 高 齡 , 他 的 體 力 衰 退 了 。 神 廟 裡 的 巫 師 為 他 的 健 康 禱 告 。 里 昂 城 的 碑 文 , 記 錄 了 為 挽 救 國 皇 的 生 命 , 而 向 邪 神 所 作 的 犧 牲 。 一 六 一 年 春 天 , 安 敦 卒 死 於 熱 症 。

安 敦 生 前 , 皇 位 的 承 繼 人 一 直 不 能 肯 定 。 他 病 危 時 , 很 想 決 定 儲 君 , 遂 下 令 將 司 命 神 的 金 像 帶 進 馬 可 奧 里 的 房 間 。 司 令 神 是 定 數 的 象 徵 , 羅 馬 凱 撒 的 吉 祥 之 物 。 安 敦 臨 死 的 時 候 , 一 位 護 民 官 到 來 問 取 口 號 , 安 敦 答 道 : 「 心 平 氣 和 (Equanimity)」便 死 去 了 。 這 四 個 字 , 可 以 總 結 他 的 一 生 。 他 做 事 , 向 來 都 忠 於 這 四 個 字 。

他 死 後 一 百 年 中 , 羅 馬 國 皇 都 沿 用 他 的 名 字 , 史 家 稱 這 個 時 期 為 安 敦 世 紀 。
資料來源:教宗列傳--祈祖堯神父著

1966 年 12 月 9 日 至 1966 年 12 月 30 日


歷代教宗簡史, 鄒保祿著, 台灣聞道出版社, 1983.